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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杰隆杯2007年CTTA中国乒乓球会员联赛总规程

2007-8-1 02:03| 发布者: 古国天使 | 查看: 1473| 评论: 0 |来自: 东北体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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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万杰隆杯2007年CTTA中国乒乓球会员联赛总规程 暨新晚报·龙珠·永刚杯第49届广州世乒赛哈尔滨助威团选拔赛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乒乓球协会

万杰隆杯2007年CTTA中国乒乓球会员联赛总规程

暨新晚报·龙珠·永刚杯第49届广州世乒赛哈尔滨助威团选拔赛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新晚报、龙珠集团、黑龙江省竞赛管理中心、哈尔滨永刚体育文化公司

  三、协办单位:哈尔滨电视台有线频道、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玛克威集团、建大集团、哈尔滨焦点广告公司、哈尔滨安泰科技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嘉宝莉漆黑龙江分公司、

  四、主赞助单位:厦门市万杰隆工贸有限公司

  五、推广单位:北京三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2007年8月至11月,计划在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举办分站赛。2007年12月举行总决赛,地点另行确定。

  七、竞赛项目:

  (一)男女混合组对抗赛

  1、男子单打(30岁-40岁)2、男子单打(40岁-50岁)3、男子单打(50岁以上)4、女子单打(30岁-45岁)5、女子单打(45岁以上)

  (二)50岁以上组男子团体赛

  1、男子单打2、男子单打3、男子单打

  (三)单打比赛

  1、男子单打(30-40岁)

  2、男子单打(40-50岁)

  3、男子单打(50岁以上)4、女子单打(30岁-45岁)5、女子单打(45岁以上)

  (四)各分站赛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总规程竞赛项目设项下,可适当增加青、少年组、领导干部组等组别的团体赛和个人赛。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1、凡在中国乒乓球协会已注册的业余俱乐部和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未注册的业余俱乐部和个人可通过赛前的报名予以注册,并参加比赛。2、各俱乐部报名时需出具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尚未注册的个人需提供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会员注册证使用)。3、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健康证明,以接受组委会参赛资格的审查。4、每名参赛运动员每一赛季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加会员联赛,个人报名参加单打比赛不限。5、凡是在中国乒乓球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退役后年满10年者可参加比赛。6、在比赛中,年龄大的队员可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7、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项目的年龄规定。30-40岁组为196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者; 40-50岁组为1958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出生者;30-45岁组为1963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者;45岁以上组为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50岁以上组为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8、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运动员和报名参赛人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在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报名:1、各参赛俱乐部须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在赛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交到比赛组委会。2、每个参赛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参加混合团体赛的队至少需报运动员5人,参加50岁以上组团体赛的队至少需报3人,每个队另可多报替补2名。

  (三)收费:1、凡已在中国乒乓球协会注册的业余俱乐部及个人会员参加团体比赛及个人赛均无需交纳报名费。2、尚未在中国乒乓球协会注册的业余俱乐部参加混合团体赛或团体赛,须首先办理中国乒乓球协会团体会员注册手续并缴纳200元,作为团体会员注册费。3、尚未在中国乒乓球协会注册的团体赛成员和只参加单打比赛人员,须首先办理中国乒乓球协会个人会员注册手续并缴纳每人50元,作为两年度的个人会员注册费。4、参加比赛的俱乐部和个人交通、食宿、医疗等一切经费自理。组委会可提供住宿地点、标准等服务。

  九、报名参赛业余俱乐部注册的基本条件。

  (一)该俱乐部有规范的俱乐部名称。其名称应按照地域、企业名称或单位名称等+乒乓球俱乐部的顺序冠名,不能冠以“中国”、“全国”、“中华”。

  (二)该俱乐部有管理人员,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该俱乐部应有合法的活动经费来源。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三)团体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前三名。

  (四)混合团体赛的第一阶段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须打满五盘,每盘五局三胜。如有弃权的场次,判弃权方负,比赛成绩为0:5。

  (五)混合团体赛为五人对抗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场:男子单打(30-40岁)、第二场女子单打(30-45岁)、第三场:男子单打(40-50岁)、第四场:女子单打(45岁以上)、第五场:男子单打(50岁以上)。

  (六)50岁以上男子组团体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

  (七)参加混合团体赛和团体比赛的俱乐部应统一着装。

  十一、比赛器材:(一)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比赛用台。(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竞赛用球。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一)凡为总规程设定的竞赛项目,每站比赛前三名获得者具有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如同一支队伍或个人在两站比赛中均获参加总决赛资格,则以最好名次的一站出线;另一站比赛的出线队伍或个人依次替补。(二)各分站增设比赛项目的奖励标准与总规程设定项目一致,但不参加总决赛。(三)团体赛:1、团体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2、团体赛参赛队伍在16支队伍(含)以上的,录取前八名;少于16支队伍高于8支队伍(含)录取前三名,低于8支队伍的录取前两名。(四)单打比赛:报名人数在16人以上(含)录取前八名;少于16人多于8人(含)录取前3名。(五)获得各分站赛和总决赛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前三名者可向中国乒协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证书。(六)各分站可在总规程规定的基础上增设奖金和奖品。(七)各分站和总决赛的比赛成绩均列入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的积分系统。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中国乒协将对赛事设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竞赛的申诉。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均由中国乒协任命。裁判长由中国乒协委派,副裁判长(需为国家级)及裁判员由当地乒协选派。

  十四、各站将遵照总规程的精神,制定出每站的比赛规程,由中国乒乓球协会统一下发。十五、本规程由中国乒乓球协会负责解释。

  2007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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