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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申请调查马琳财产 房产和广告代言费成焦点

2009-11-14 08:36| 发布者: 古国天使 | 查看: 1378| 评论: 0 |来自: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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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新快报综合报道备受关注的乒坛名将马琳离婚案,已正式进入法院实体审理阶段。前天下午,大兴法院红星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谈话,妻子张宁益表示仍爱丈夫不愿离婚。而
        新快报综合报道备受关注的乒坛名将马琳离婚案,已正式进入法院实体审理阶段。前天下午,大兴法院红星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谈话,妻子张宁益表示仍爱丈夫不愿离婚。而马琳在诉讼中提出分割共同财产仅一套房屋,惹来争议。法院初步确定12月1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张宁益当庭痛哭不愿离婚

  今年7月,马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马琳称,他与张宁益在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2004年8月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基础薄弱,生活中摩擦不断,矛盾日益激化。另外,马琳还提出,他是职业运动员,整日在国内外比赛;而张宁益是演员,整日在全国各地拍戏,两人聚少离多。自2008年12月,两人开始处于分居状态,彼此没有任何的沟通联系。马琳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在亦庄的一栋洋房(估价上百万)。

  前天下午4时,马琳的代理人出现在法庭,马琳因在外比赛无法到庭。马琳的妻子张宁益则在代理人的陪同下,准时来到法庭。马琳的代理人以涉及马琳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张宁益还未开口说话,就失声痛哭。张宁益的代理人替其陈述说,可以接受公开审理,“虽然婚姻涉及隐私,但两人均是名人,已被媒体公开化”。张宁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并称两人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张宁益的代理人说,如果马琳一意要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应该多给张宁益分些财产。

  房产和广告代言费成焦点

  张宁益向法院提出质疑说,据她所知还有多处房产属婚姻共同财产。两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位于大兴的金地格林小镇,这是作为两人的婚房买的。2004年,马琳获得雅典奥运会冠军后,还获赠广东房地产公司赠予的别墅。另外,今年马琳未经其同意,将另一套房屋卖给他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张宁益的代理人补充说,张宁益一方合理怀疑,马琳在2004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奥运冠军后,其广告代言就有上千万。对此,马琳的代理人解释说,马琳曾对他说过因代言协议是商家与国家乒乓球队签订的协议,代言收入归队里所有,个人拿不到。是否还有其他财产,他需要再与马琳本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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